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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于总经理辞职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先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潮先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潮先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工作需要,陈潮先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年度董事会召开完毕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正式生效。陈潮先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辞职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陈潮先先生的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潮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07,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4%,通过新余市新致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陈潮先先生和陈和先先生为兄弟关系,陈和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8%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06%股份;陈潮先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潮先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潮先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和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陈和先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简历

  陈和先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2011年1月至今于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ZESUM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董事、深圳市致尚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Trend First Ltd董事、深圳市致美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和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3,452,755股;通过新余市新致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372,966股;通过深圳市兴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8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陈和先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和先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内容,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潮先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德林先生、独立董事庞霖霖先生、保荐代表人温波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中除议案8.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经公司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上述议案8.00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邮件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邮编:518106

  联系人:陈丽玉

  电话:0755-82026398

  传真:0755-82026366

  邮箱:ir@zesum.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86”,投票简称为“致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人应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次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第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及评估资料的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相较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草案(修订稿),公司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评估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本次变更前,签字评估师为信娜、李莲梅,现拟变更为信娜、李卫平。

  国融兴华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640025号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首次评估”),首次评估签字评估师为信娜、李莲梅。原担任本次交易项目的签字资产评估师李莲梅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鉴于李莲梅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国融兴华委派李卫平接替李莲梅担任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师并签字。国融兴华就本次交易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6〕第640006号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加期评估”),加期评估签字评估师变更为信娜、李卫平。

  国融兴华已就本次签字评估师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复核程序,且已对李卫平的承诺进行了复核,认为李卫平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莲梅的结论性意见一致。国融兴华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充分衔接与交接。

  二、 中介机构的承诺函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国融兴华作出承诺如下:

  “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评估结论系在充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基础上形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次签字评估师变更不会影响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及客观性,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不利影响。”

  国融兴华及原签字评估师李莲梅承诺:

  “1.本所及签字资产评估师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所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将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国融兴华及新签字评估师李卫平承诺:

  “本所及签字评估师同意承担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信娜、李莲梅及李卫平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出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之变更签字评估师之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变更签字评估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此前出具的问询函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继续有效。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7.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56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8,924.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

  注2: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

  注3: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2,127.8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并装修改造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物,并采购一系列先进的生产设备、研发测试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基于现有滑轨、精准定位控制器等精密零部件产品在下游客户及应用场景使用中提出的新需求,在应用层面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发,以实现对现有产品进行完善升级以及拓展延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部分产线2025年已实现效益约为-588.71万元。

  注2:5G零部件扩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并装修改造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物,并采购一系列先进的生产设备、研发测试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基于现有光纤连接器技术在下游客户及应用场景使用中提出的新需求,在应用层面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发,以实现对现有5G零部件产品进行完善升级以及拓展延伸,以满足下游客户及不同应用场景对5G零部件产品日益提高的需求,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部分产线2025年已实现效益约为-756.51万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蓬勃发展,公司的光通讯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将持续充分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项目的建设。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未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故本年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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