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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6-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收入为89,948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期审计收费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定价原则: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6-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包晓茹、叶肖剑、姜宁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叶肖剑先生、曾平良先生、姜宁先生、薛静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其中叶肖剑先生、曾平良先生、姜宁先生同时递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上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全文已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7亿元,同比上升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37.46万元,同比增长1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32.41万元,同比增长38.73%。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数据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八、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对此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董事对此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胥飞飞、仇向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ENERVELL POWER PTE.LTD.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八、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九、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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