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2025年6月逝世,崔福斋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4,793股。2025年12月18日,经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公证,上述股份全部由其配偶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晚兰女士及其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鉴于股份继承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所涉及的费用仍在准备和筹措过程中,办理周期和程序比预期较长和繁杂,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继承过户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逝世而引发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晚兰女士及崔福斋先生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Eric Gang Hu(胡刚)先生、崔福斋先生、黄晚兰女士变更为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 Eric Gang Hu(胡刚)先生,银河九天、李玎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48%的表决权。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2025年6月逝世。崔福斋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6,334,7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4.62%。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北京市正阳公证处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的《公证书》((2025)京正阳内民证字第8361号),登记在崔福斋名下的股份为6,334,793股,登记在黄晚兰名下的股份为3,764,537股,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名下登记的合计10,099,330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49,665股股份系黄晚兰的财产,5,049,665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的遗产。
被继承人崔福斋的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黄晚兰、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两人共同继承。其中,黄晚兰继承被继承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3股;Helen Han Cui(崔菡)继承被继承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2股。因登记在被继承人崔福斋名下6,334,793股股份中,有属于黄晚兰的1,285,128股份,故应先将该1,285,128股份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再将剩余5,049,665股中的2,524,833股,变更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将2,524,832股,变更登记至Helen Han Cui(崔菡)名下。继承上述遗产后,黄晚兰名下股份数额变更为7,574,498股,Helen Han Cui(崔菡)名下股份数额变更为2,524,832股。
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奥精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银河九天已就登记在崔福斋、黄晚兰名下、由Helen Han Cui(崔菡)继承的合伙份额,办理相应退伙及减资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晚兰女士通过银河九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7,947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晚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64,537股,通过银河九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3,63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的4.6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崔福斋、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为崔福斋、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074,130股,合计持有公司20.48%股份,实际控制人崔福斋、黄晚兰、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20.48%。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上图持股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奥精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4,83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晚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74,498股,通过银河九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7,94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的7.2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银河九天、李玎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074,130股,合计持有公司20.4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20.48%。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上图持股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奥精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计算。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Eric Gang Hu(胡刚)先生、崔福斋先生、黄晚兰女士变更为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Eric Gang Hu(胡刚)先生。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系因继承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现。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将办理关于本次遗产继承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网文件
(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黄晚兰女士、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因遗产继承导致其在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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