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5年12月太重向明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家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军娥,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5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及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复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沟通年审计划及相关事项,确保了审计进程顺利进行;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内控状况与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董事对本人薪酬事宜进行了回避,对其他人的薪酬事宜无异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职务的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及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经公司股东会批准,2025年1-6月薪酬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7-12月薪酬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具体如下: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职务的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12万元/年(税前)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1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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