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设立境外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 至04月24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0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夏崇耀
总经理:夏峰
财务总监:柯军
董事会秘书:江雪微
独立董事:黄惠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2日(星期三)至04月24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86188666
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9-50F)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江雪微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洲波、陈佳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一季度,公司围绕《“十五五”发展规划》和《2026年发展总计划》,坚持持续创新不断提升管理,坚持行稳致远夯实合规根基。一季度公司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实现协同共进、稳步发展。营业收入与产值实现稳步增长,产业发展有序推进。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成功实现示范引领。持续深化项目制与批量化管理,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高品质交付。不断优化全流程体系与精细化成本管控,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3亿元,同比增长34.28%;其中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的营业收入11.09亿元,同比增长25.38%,增加2.2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38.48%;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营业收入14.91亿元,同比增长24.68%,增加2.9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51.71%,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营业收入2.74亿元,同比增长319.61%,增加2.0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9.52%,主要系在手订单中的重点项目陆续交付,各类产品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亿元,同比增长32.26%,增加0.9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9亿元,同比增长34.61%,增加0.95亿元。
3、一季度,公司在电力工程、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取得了积极进展,中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框架招标、国家能源集团、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中海油开平项目等;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在手订单184.12亿元,电力工程与装备线缆43.67亿元,海底电缆与高压电缆103.89亿元,海洋装备与工程运维36.56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境外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分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快海外市场布局,全面提升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境外分公司。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境外分公司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不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敏感行业,也不属于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规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范围。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分公司情况
分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SINGAPORE BRANCH)
分公司中文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
经营场所:新加坡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范围:销售、贸易、技术咨询服务等,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注册登记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以新加坡为中心的亚洲市场项目落地,全面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新加坡当地相关部门相应的业务许可,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新加坡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本次设立分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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