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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34,72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525,915,273股)的6.602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939,59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1.70%。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大基金一期)自2020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来首次减持公司股份。2025年12月,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大基金三期载体之一)等共同投资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并对特殊目的公司天遂芯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以收购逐点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逐点半导体”)的控制权。2026年1月,本次收购按照约定完成交割,逐点半导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暨收购逐点半导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暨收购逐点半导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为对应数量占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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