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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6〕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

  经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潢川发投)、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11月28日,华英农业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潢川发投转款2000万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已于2025年12月11日偿还,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8号指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潢川发投作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8号指引》第三条的规定。许水均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龚保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何志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规定。

  二是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鼎新兴华、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于2022年3月2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对于现有的同业竞争问题,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决。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到期,许水均控制的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张勇控制的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与华英农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未能如期解决,鼎新兴华、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违反了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许水均、张勇、鼎新兴华、广兴股权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信披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华英农业、潢川发投、鼎新兴华、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说明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锦绣粮业有限公司因审批环节未准确判断收款人性质,导致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知悉后立即督促整改,关联方已于2025年12月11日全额归还相关款项,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专项核查与整改机制,要求关联方及时返还相关款项,并严肃追究内部管理责任。公司已同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合规专项培训,进一步筑牢规范运作防线。

  2、关于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

  针对《决定书》指出的违反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及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监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

  3、公司后续整改及安排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问题,并将严格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公司将以此为戒,后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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