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岳先进
股票代码:688234.SH/02631.HK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区4号楼15层150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B座16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先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岳先进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U3KQF9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纪彦光
出资额:77,689.572412万元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区4号楼15层1502室
经营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30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B座16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国材基金合伙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名称: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BB269C
法定代表人:陈志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1层1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国海广场2号楼
经营期限:2017年1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7.00%减少至6.0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01%下降至4.81%,触及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控制或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材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899,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国材基金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77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从33,899,427 股减少至29,124,860股,持股比例由7.00%减少至6.01%。
2026年4月21日,国材基金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15,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从29,124,860股减少至23,309,437股,持股比例由6.01%减少至4.81%。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国材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因通过大宗交易及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纪彦光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纪彦光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1日
A股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6-023
H股证券代码:02631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2.3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815,423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材基金”或“转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国材基金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7.00%减少至6.01%;2026年4月21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国材基金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01%下降至4.81%。本次权益变动后, 国材基金持股比例由7.00%减少至4.81%, 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注:天岳先进股份总数484,618,544股。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国材基金
本次变动后,国材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00%减少至4.81%。
国材基金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上述权益变动包含国材基金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及本次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向投资者发送《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4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天岳先进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4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公司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87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4月16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47份,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6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2.3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81.542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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