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69,168,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0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68,103,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1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1,065,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1,068,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1,065,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1.议案1.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8,85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9%;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弃权2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719%;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3%;弃权2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2.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85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9%;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弃权2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719%;反对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3%;弃权2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议案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8,846,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8%;反对3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858%;反对3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90%;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议案4.00: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79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2%;反对3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3%;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570%;反对3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40%;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议案5.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82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0%;反对2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1%;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545%;反对2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790%;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6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议案6.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68,81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1%;反对3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3%;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631%;反对3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16%;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傅万堂、张俊民、邹积玉等三名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力、韩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