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提质增效重回报”是上市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具体行动,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的重要抓手。为聚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了总结评估,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加快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持续秉持“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导向,聚焦“商业连锁经营、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三大主营业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经营策略,通过供应链优化、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内外贸联动,全面夯实经营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
商业连锁板块加快场景重构与业态升级,围绕门店调改、结构优化、服务提升,增强聚客与运营能力。同时,公司紧抓国家促消费、国补品类扩围政策机遇,主动作为、开拓进取,通过布局即时零售、加大促销力度等多种方式深度链接用户,2025年实现家电品类销售额14.16亿元。在线上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公司线上平台销售收入5.25亿元,同比增长超10%,公司持续推动双平台服务增效,提升线上销售与管理水平,利群网商重点推进极速店业务,拓展极速达的覆盖范围,已在台东、崂山金鼎、西海岸金鼎等10家门店落地;B2B采购平台重点开发便利店、农贸市场等渠道,新增客户3000余家;拓展企业购业务和企事业单位的外联外拓工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供应链和配送服务,全年实现相关收入同比增长14.2%。在区域布局方面,公司坚持“收缩低效、聚焦优质”经营目标,全年关闭10家低效门店,强化门店基础管理,着力降本增效。
物流供应链板块着重梳理和优化供应链体系,本着减环节、提效率的原则,调整公司内部批零关系,调动零售门店积极性。各批发品牌运营公司深耕主业,积极争取新代理、拓展新渠道、涉足新业态、组织新营销,在逆势中挖掘效益增长点。坚守第三方物流配送定位,在保障内部供应基础上大力拓展社会化外销业务,外销业务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支撑作用愈发凸显。2025年,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总收入达52.25亿元,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营收的51.39%;其中,物流供应链业务外销收入20.27亿元,占物流供应链业务总收入的38.80%,为公司供应链业务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食品工业板块积极拓展产业边界,持续壮大食品工业和外贸进出口业务,食品工业的智能化生产线持续优化,国内市场渗透率与海外出口规模逐步提升,薯条、粉丝、豆制品等外贸出口再创新高,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2025年,公司食品生产板块总出库量约21600吨,同比增长113.61%,实现销售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79.92%。福满兴食品规模快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6212万元,其中外贸总销量8000余吨,销售额5000多万元,公司从“内贸企业”到“内外贸融合”转型的步伐显著加快。
2026年,公司将紧跟国家提振消费战略,以提升发展质量与经济效益为目标,持续深耕主业,聚焦产业链数字化、业态融合、自有品牌建设与供应链整合,打造高效韧性供给体系;积极利用大数据与AI等新技术完善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优化顾客体验;继续加快业态升级,创新消费场景,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商业连锁板块将继续深化业态革新,聚焦新兴群体消费需求,对接悦己经济、银发经济等新消费趋势,推进商场调改,推动专业文体项目与室内消费场景融合;升级“利群网商”平台,通过直播、短视频、社群营销等多渠道精准触达消费者,扩大销售规模;以核心区域门店为试点,推动门店向“城市品质生活枢纽”转型,打造目的地式消费场景,提升线下客流与顾客粘性。
物流供应链板块将持续提升全渠道运营能力,完善智慧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社会配送网络智能化、广域化布局,增强供应链韧性,提升区域服务覆盖与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对接与合作,加快品牌甄选、新品引进和铺货效率,优化品牌结构与商品供给体系,引进符合消费升级趋势的热销商品,为终端门店提供品牌和商品资源。同时,加快产品定制和自有品牌的研发建设与品牌推广,通过深化供应链协同与品质管控,提升市场竞争优势。积极争取品牌区域和渠道代理权,拓宽营销渠道,提升外销客户开发和维护能力,提升盈利能力。
食品工业板块将驱动产品创新与市场开拓,依托公司渠道与供应链优势,实现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运营;推进新品种研发,优化产品矩阵,淘汰末尾产品,精准响应市场需求;强化品质管控与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将安全管控融入研发生产全流程,依托现有生鲜加工、冷链仓储等设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施行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一体化渠道战略,深耕国内餐饮、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渠道,积极拓展外销渠道,扩大国际贸易规模、增加出口品类。
二、增强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坚定支持者和价值创造者。公司始终将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致力于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让投资者切实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025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放现金分红1703万元。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机制,现金分红金额累计超8亿元,切实将经营发展成果与全体股东共享。在坚持现金分红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推进实施股份回购,2025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932万股,回购金额1.88亿元。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股份回购金额达7.58亿元,进一步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认可度。
2026年,公司将以提升盈利能力为首要目标,继续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坚持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构建稳健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三、强化规范运作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规范为核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
2025年,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积极落实好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职能的有效衔接,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并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聘任新一届高管团队,构建起协同高效的“两会一层”治理新架构,同时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内控制度,契合新《公司法》立法精神与监管要求,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规范运作提供坚实治理保障。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8次,各专门委员会1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公司内控制度修订、发行中期票据等相关事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高效协同、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
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监管要求的时刻关注,?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运作规范。持续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充分发挥其在战略规划、审计监督、薪酬与考核、提名等方面的专业职能;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障其依法履职,持续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切实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与意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公司发展的领军力量,其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至关重要。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提升合规意识及履职规范,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组织实控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监管政策解读、上市公司合规实操经验分享、“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及市值管理讲解、最新违法违规案例分析、董事高管履职规范、董秘后续培训等多场培训活动,并及时将最新的监管要求及警示案例发送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学习,督促“关键少数”及时学习领会监管精神并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组织“关键少数”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参加线上线下专项培训,内容涵盖资本市场法规、ESG治理及行业前沿趋势等,及时梳理并传递监管动态和典型案例,强化管理层对合规运营与战略决策的认知,督促董事高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中基层管理人员运营管理相关培训,并开展廉政教育、廉洁从业培训与职业道德宣讲,筑牢全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推动公司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管理氛围,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良性互动。
公司高度重视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致力于构建公开、透明、互信的投资者关系。公司以规范制度为保障、以主动沟通为抓手,精准回应市场关切,清晰传递公司发展战略。
2025年,公司继续常态化举办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投资者调研交流活动,成功举办“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以“实地参观+对话交流”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深度交流平台,利用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的平台开展“走进上市公司”参观交流活动,拓宽沟通交流渠道。同时,公司积极依托投关公众号、公司官方网站、交易所互动平台及各类专业证券服务平台,及时、精准、全面、完整披露经营动态、战略布局与发展规划,消除信息壁垒,加深投资者对公司核心业务与长期价值的认知。一系列高效的投关举措,显著提升了市场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塑造了资本市场优质企业形象。
凭借扎实的治理实践与出色的投关工作,公司斩获多项荣誉:获评中上协“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连续三年摘得中上协“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奖项;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凭借专业履职能力,荣获“2025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中上协董秘履职评价3A评级”等权威认可,彰显了公司治理与投关工作的行业标杆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创新多元化沟通渠道;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现场调研、参与反向路演活动等;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行业峰会等资本市场活动,加强与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关公众号、官网、第三方平台、财经媒体等渠道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回应投资者关切,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六、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品牌美誉度。
2025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导向,积极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同发展。公司成功入选中上协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在服务民生方面,公司坚守民生保障底线,持续保有青岛市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质,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蝉联青岛市应急保障中心,并持续巩固应急储运、应急配送相关资质,不断强化成品粮储备与应急保供能力,切实发挥民生保障主力军作用。在乡村振兴方面,依托全链条供应链优势,公司与300余个农产品基地建立直采合作,通过原产地直采、订单种植模式深度赋能乡村振兴。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2025年公司联合海尔空调为黄岛区困难家庭捐赠空调及生活必需品,精准帮扶困难群体,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美誉度与影响力。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缴纳税金3.16亿元,实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商贸流通企业,面向广大消费者,我们深知客户信任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通过强化产品质量管控、优化服务体系及深化消费者互动等举措,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品牌信任度;并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从采购到销售整个业务流程对商品质量的有效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加快自有品牌开发,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产品。在人才培养及员工权益方面,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关注员工权益,提升员工获得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2025年共计发放工资、奖金6.00亿元,缴纳社会保险0.95亿元,有效保障员工收入及各项劳动权益;直接间接提供就业岗位超2万个,新招聘大学生100余人。
2026年,公司将一如既往承担好政府应急储备任务,担好民生保供重担,提升区域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坚持原产地直采,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全方位满足消费者需求;积极解决社会就业,依法纳税,关注员工权益,增强员工幸福感,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七、其他事项说明
2026年,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指引,坚持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并重,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人才根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的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将切实承担“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主体责任,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或“公司”)、公司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2026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担保对象在4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在1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使用,但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使用。
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表子公司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的需要,有利于经营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43,073,895.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 号金鼎大厦3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徐恭藻、赵钦霞、徐瑞泽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吴磊、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3,781,503.67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741,1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974,1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27,807,392.3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5,974,111.3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88,371,201.4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84,345,312.77元。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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