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献利先生、汪飞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828.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的工作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领取薪酬;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978,251.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869,211.51元,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196,63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3,404,561.56元。
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1.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意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汪献利、汪飞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汪献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35元/股,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7,256,32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核投资”、“本企业”)、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才投资”、“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8712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19,520.09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36,795.93万元下降153.05%,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4年12月,因臻核投资合伙人变动,邵东芳受让合伙人持有臻核投资的份额,对应间接持股公司5万股股份;2025年6月,因臻才投资合伙人变动,邵东芳受让合伙人持有臻才投资的份额,对应间接持股公司2.5万股股份。上述股份锁定到期日延长至2029年6月26日。
注2:汪飞、HU HUA、佟晓丹通过臻核投资、臻才投资所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到期日延长至2029年12月26日。
注3:若“延长股份锁定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注4:上述间接持股数量为不包括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
注5:上述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按照其在臻核投资、臻才投资以间接持股方式穿透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数计算而得。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股东延长所 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年度效益、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六)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以其所任具体岗位确定薪酬,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非独立董事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可以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及年度经营目标,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及所在区域劳动力市场价格,以及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不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津贴或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津贴或薪酬:
(一)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97,171,150.70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各项减值计提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2,325,500.6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541.8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较高者,经测试,2025年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7,299,400.05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年末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且一经确认不得转回。经测试,2025年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0,868,142.91元。
2025年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5年度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97,171,150.70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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