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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8月20日全部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13,463,517.49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76,620,697.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54,583,117.1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24,115,278.44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30,467,838.7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8年8月20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2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6月21日,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由天风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天风证券与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2年8月12日,公司与天风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署了《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苑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现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15日,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6.66元。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6.66元予以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共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734.29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度现金理财收益663.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证券收益凭证共23,046.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除上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132777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00175899账户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063595账户分别存有0.5万元、46.12万元及0.16万元,均为2025年利息。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298.21万元(全部为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完成上述资金划转,将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4,340.4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变更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订金草片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由于公司将金草片项目的相关技术成果对外转让,集中精力和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靶向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的建设,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基于对研发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趋势的研判,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划之一“CX1409研发项目”终止,将研发资源集中于更具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项目。因此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CX1409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080.21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2年8月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调配公司募集资金与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及总量的匹配,加快领先产品上市进程,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新增子项目创新药药物发现,同时将“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调减31,192.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KC1036的研发。

  (二)“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权衡“注射用盐酸洛拉曲克”(以下简称“迪奥”)项目继续开发的风险性和未来的临床价值,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迪奥的临床试验及后续研发,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其他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提供原料药。原募投项目“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已投入建成的厂房及在建工程,将继续用于公司其他在研品种原料药生产。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时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61.0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689.0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0.13万元)。

  关于“KC1036”和“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辰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康辰药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康辰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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