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1年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公司已制定《ESG管理手册》,旨在全面建立并持续改进ESG管理体系,保障相关制度有效执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报告期内,经公司评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及社会贡献议题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上表中所有议题公司均已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相关披露要求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17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橙子、金杨精密、晶升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梦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晶升股份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纬新材、硕贝德、亿纬锂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梦星、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税金额),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不含税金额)。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24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26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1,25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55.5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2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0Z001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5,352.0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7,794.2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7,557.7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81.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13.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7.80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813.7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1,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与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宗地紧邻,为更合理使用土地,优化整体布局,公司将前述两块宗地合宗。公司拟基于最适宜的空间规划,在合宗后地块上分别实施募投项目“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及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实施方式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4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均含开立及背书转让方式)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所需资金的累计金额为17,427.00万元,该部分款项均已完成置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合计数与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累计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2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布置,同时,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大厦A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 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3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外,还应出示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应说明授权参会股份数量)及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主题或信函上请注明“拉普拉斯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 注意事项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上述登记资料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755-89899959
2、 电子邮箱:ir@laplace-tech.com
3、 联系人:吴湘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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