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 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的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奖金与公司及个人业绩相匹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五/(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 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内部董事有权依据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2)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四) 其他说明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核心依据,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行业对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3、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考核后随基本薪酬支付,并确定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计划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发放。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系统内兼任多项职务的,按其薪酬标准较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薪酬和享受福利待遇。
5、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7,924,373.4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630,583.6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57,385,9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363,512.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5,362,091.62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998,578.66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954,39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0,340,36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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