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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选举徐延铭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王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世来先生、韩强先生、刘喜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小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6年4月24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徐延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陈世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延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林文德先生、牛育红先生、李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宗坤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刘宗坤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可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可可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四、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延铭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自2007年起即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安排既保持了公司战略的连续性与管理层的稳定,又能发挥徐延铭先生深厚行业积淀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为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资产独立方面: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自有房产、设备、商标、专利等资产全部处于公司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产或资金。

  (二)人员独立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董事、高管均依法定程序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公司专职工作和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任何职务,不得在关联方领取薪酬。

  (三)财务独立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内控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生产经营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的业务资质和自主经营决策权。公司采购、销售等关键职能均由公司自身独立承担,业务开展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赵焱先生、程志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此赵焱先生、程志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焱先生、程志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赵焱先生、程志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

  邮编:519180

  电话:0756-6321988

  传真:0756-6321900

  邮箱:investor@cosmx.com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换届选举相关人员简历

  (一)徐延铭先生

  徐延铭,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9月起,先后任职于哈尔滨无线电九厂、哈尔滨圣日电池实业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等;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同时担任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延铭先生自2017年4月起担任珠海市智能制造联合会会长,自2019年8月起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并于2020年4月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25年1月入选工信部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

  徐延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96.5286万股,并通过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徐延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付小虎先生

  付小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1996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东莞新科磁电厂、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2011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负责人、高级副总裁、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付小虎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付小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438万股,并通过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付小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牛育红先生

  牛育红,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起,先后任职于黑龙江省社科院、黑龙江省北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日电池实业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可兴电池有限公司、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等;2007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牛育红先生同时担任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牛育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7.2128万股,并通过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林文德先生

  林文德,男,197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11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大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茂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宜电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2008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消费类电芯事业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消费类PACK公司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林文德先生同时担任冠宇电池(香港)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经理、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金湾分公司负责人。

  林文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2.3473万股,通过珠海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通过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栗振华先生

  栗振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8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天津融泽通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天津工银国际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瓴峰融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至和康养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珠海霆睿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2019年7月至今,任珠海钧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钧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栗振华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王琥先生

  王琥,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Gold-Finance Korea Ltd.(韩)投资经理;2017年7月至2022年9月,任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先后任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琥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陈世来先生

  陈世来,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在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10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担任讲师。2025年11月至今,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聘任为副教授。

  陈世来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八)韩强先生

  韩强,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5年6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强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九)刘喜信先生

  刘喜信,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1983年7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江门市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朗达集团有限公司等。2021年2月自哈尔滨工业大学退休。

  刘喜信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李涛先生简历

  李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理学博士学位。2009年8月至2014年4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项目管理中心高级总监、副总裁;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1345万股,通过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一)刘宗坤先生简历

  刘宗坤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7月至2022年4月,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保荐代表人;2023年4月至今,任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同时担任UNIMX TECHNOLOGY SG PTE. LTD.等公司董事。

  刘宗坤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5.6725万股,并通过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一)何可可女士简历

  何可可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加入公司;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何可可女士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可可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3,573,859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延铭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栗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及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2、5;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10、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7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为316,291,602股。

  4.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年夫兵律师、后顺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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