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01、4.03、4.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和盛泰集团企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4.01、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4.03、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4.11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盛泰集团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鸿斌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联系邮箱:ir@smart-shirts.com.cn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统筹协调ESG事宜,推动各重要性议题的实施,并将相关成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ESG工作小组定期统计与分析ESG量化绩效、检索相关负面信息、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开展重要性议题的交流会与汇报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参与ESG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对ESG工作进行监督并承担整体责任;公司不断完善ESG管理机制,确保ESG治理成效持续提升,通过构建常态化内部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优化内部报告机制,实施独立审计,鼓励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强化管理透明度。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在议题重要性分析判断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的判定阈值,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通讯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玲,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6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春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佳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玲、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为210万元。

  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决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审计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保密工作等方面较为符合公司对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决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请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3,145,248.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638,428.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5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5,571,3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855.4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前提条件下,依据股东会决议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1、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利润分配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以上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规划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