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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将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71.88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133.5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475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6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80,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3,192,276.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若公司未能在完成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7,380,221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7,380,22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7,380,221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切实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仍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7,380,221元,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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