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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23年公司债券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50,051.59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999,550,051.59元(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50,051.59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50,055.1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7元。

  (二)关于202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28,031.08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999,528,031.08元(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28,031.08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28,256.41元;内部调拨收入5.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0.33元。

  (三)关于202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999,500,000.00元(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116,690.23元;内部调拨收入1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700.23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2023年7月14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2024年2月2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99,950.00万元,累计投入99,955.01万元,差异5.01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净额99,950.00万元,累计投入99,952.80万元,差异2.80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地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

  2.价值在线-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https://eseb.cn/1xq4U8ROhFe)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

  2.价值在线-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https://eseb.cn/1xq4U8ROhFe)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独立董事李国辉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周飞媚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程青民先生、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李芬女士。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参与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效率,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2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及时对外披露方案及实施进展。2026年3月,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深交所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围绕增强聚焦主业意识、提升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理念,实施情况及效果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牢牢锚定“价值回归、链主企业、行业一流”发展目标,依托“环境与资源”双核发展战略,升级构建“1+3”业务格局,推动建设“强链补链、资源共享”的生态服务体系。一是环境治理板块通过“供水一盘棋”、“厂网一体化”整合了中山小榄、火炬、三角、大涌相关水务产业,截至报告期,公司占有中山市供水约94%、污水处理超50%的市场份额,基本实现中山本地水务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统一管理,提升规模效应与区域集约化优势;二是绿色能源业务持续拓展,公司顺利完成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购整合,垃圾焚烧总处理规模跃升至6120吨/日,协同环卫前端收集与后端焚烧发电,形成“收集-焚烧-发电-供热”资源循环闭环,着力为中山“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工业固废治理标杆。新能源板块业务覆盖超20个城市,投建超91个光储充电站项目,装机并网容量超310MW,虚拟电厂业务取得里程碑进展,成功入选广东省虚拟电厂运营商目录,获取市场准入资格;三是城市服务板块依托本地优质资源稳步开展,市场公司获全国首张集贸市场诚信计量“湾区认证”证书,中港客运打造开拓精品航线,工程公司凭借“双一级”资质,为其他业务提供全周期基础设施支持,实现技术、人才与项目的跨板块流动。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8.79亿元,同比增长56.77%,总资产365.95亿元,同比增长12.91%,稳步提升经营业绩。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遵循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果实。为积极推进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实施完毕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4亿元;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合计派发金额1.20亿元,并于2025年7月16日实施完毕;累计现金分红6.34亿元,占公司2024年可分配利润的52.89%。

  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近5年平均利润分红比例超30%,累计分红22.59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取得的良好经营业绩和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

  公司今年在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合计约5.65亿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07%。

  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落实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建立权责法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2025年2月10日,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建专业化、年轻化、多元化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科学配置实现“专业互补、优势叠加”的治理格局,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

  全面贯彻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要求,衔接《公司法》升级公司治理,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修订,落实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要求,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重视环境保护,披露ESG报告,向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持续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和品牌价值。2025年,公司获得Wind ESG评级A级,并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五星级”认可,相继入选央视财经“中国ESG上市公司国企先锋100”、国务院国资委及广东省国资委“大湾区国企ESG发展指数榜单”等权威榜单,荣获“ESG公益先锋奖”等多个荣誉称号。

  四、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

  公司持续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筑牢合规基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以服务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正向引导市场为出发点,优化完善信息披露内容,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更透明的决策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有效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公司在推动资本市场良好互动方面,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多措并举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2025年举办了40余场投资者交流活动,联合权威财经媒体平台发布系列宣传报道,多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动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了解,提升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与认同,共同构建和谐共赢的资本市场伙伴关系。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业务升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年审会计师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 上述审议事项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审议提案6.00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芬、严世亮

  电话:0760-88389268、0760-89889053

  传真:0760-88830011(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lifen@zpug.net、yanshl@zpug.net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28403

  5.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5”,投票简称为“公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参会股东请附上会议登记事项中列明的应提供的材料。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登记日期:2026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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