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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2026年度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委托理财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前期调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5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数量503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230余人。

  (7)2025年度经审计总收入77,870.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75,12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85.26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851.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中审亚太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9,490.1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及审理中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1)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2)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2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3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与上一期相比变化超过20%,主要系公司与中审亚太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参考市场定价原则,初步商议决定,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素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素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娥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中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或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授权委托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2。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杨亚梅、姜小娟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

  邮  编:410005

  电  话:0731-81820261、81820262

  邮  箱:dm@jiajiagroup.com

  传  真:0731-81820215

  6.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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