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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7.00、8.00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逐项进行表决,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对于每个提案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30-12:30、下午14:00-18:00。

  2.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 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 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game.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6年5月15日18: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ir@ztgame.com并电话确认。

  5.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6.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8”,投票简称为“巨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2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投票审议,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玉柱,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数学系,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史玉柱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2006年至2014年、2017年至今任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赢得1994年度“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2001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2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和“香港紫荆花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史玉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86%股权,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4,205,11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69%;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0.49%股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4%有限合伙权益,同时,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6%有限合伙权益,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5,574,67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9%。除此之外,史玉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史玉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伟,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双学位,2006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伟女士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加入巨人网络前,刘伟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屈发兵,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屈发兵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屈发兵先生曾于1997年至2000年先后担任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四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于2001年至2007年担任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自2008年1月加入巨人网络后,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高级总监、总裁办公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屈发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屈发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屈发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学位。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加入公司前,孟玮先生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传媒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曾蝉联2017及2018年度《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传媒行业第一名,以及《亚洲货币》中国(A/B股)可选消费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此之前,孟玮先生亦在东方证券、京东商城等公司从事证券分析、战略研究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孟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文贤,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铁道医学院教师,上海水产大学教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国证监会第一、第二、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2年11月,顾文贤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文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文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顾文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凌鸿,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1984年至今在复旦大学工作。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展中心学术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主席。历任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主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展中心主任、上海复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CIES)理事会常务理事、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CNAIS)理事。清华大学计算机应用工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制造工程系助理研究员、香港城市大学信息系统系副研究员。2019年8月,凌鸿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凌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凌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ZHOU DONGSHENG(周东生),男,1967年12月出生,加拿大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1997年至2002年8月,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2012年8月,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2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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