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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71元/股,共计113,113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公司于公司总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部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4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五)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2,958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并同意对113,11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EBITDA不低于43.8亿元人民币,且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不低于2024年。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指标完成率S=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EBITDA和销量同时达到上述两个考核目标条件的,按照100%比例解锁;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及以上,但未同时达到100%的,按照当期平均达成比例解锁;未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基于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表,2025年公司实现EBITDA 53.11亿元人民币;EBITDA指标完成率为121.26%,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此外,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为86,715.65吨,低于2024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102,803.71吨)。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指标完成率为84.35%,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84.35%。综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比例为上述两项对应解除限售比例的平均值92.18%。

  因此,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原激励对象有4人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6年4月27日,原激励对象中有4人已离职,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231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种类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以及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共计113,1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06,244,983股变更为1,706,131,87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71元/股。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款为1,890,118.23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6,244,983股减少至1,706,131,870股。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蒋卫平先生因个人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蒋安琪女士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安琪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H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H股)。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要在每个财政期间结束后4个月内向其股东及上市证券持有人寄发年度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及就该等财务报表而做出的审计师报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编制的《2025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与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其中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H股公告:2025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董事夏浚诚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6年4月3日届满。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数为92,958股。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董事夏浚诚先生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13,113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另行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3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金额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四)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内新增的购买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个月,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收益风险:受宏观经济、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净值存在波动可能,预期收益率不代表最终实际收益,收益具有一定波动性。

  2、流动性及兑付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资金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的限制,若发行机构经营不善,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兑付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以风险防范为首要目标,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针对理财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关注投资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负责制定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并提交有权机构审批,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筹措委托理财业务所需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投资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将不占用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此外,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2、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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