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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27                              股票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运输”)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股份”)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80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提前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了表决,本次新增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红路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21,584.02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161282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争股份为藏建集团的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加木沟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历史沿革:源于1960年拉萨水泥厂,2001年改制为股份公司,2007年并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历经六十余年发展,成长为西藏水泥行业龙头与国家重大工程核心建材供应商。

  主要业务:水泥生产与销售。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2023-2025年,高争股份业绩稳增、产能优化、技术突破、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深度受益西藏境内大型工程,成为高原建材龙头与绿色低碳标杆企业。

  高争股份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联方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尚不能提供。

  经营范围:建材、釉面墙地砖的生产、销售;矿产品销售;水泥直销、批发、零售;矿山石灰石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高争股份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高争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争运输根据高争股份生产工作需要,提供运输服务,完成高争股份所需运输任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高争运输拟与高争股份签订水泥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高争运输根据高争股份需求,向高争股份提供运输服务,负责高争股份部分项目的水泥运输工作,预计产生运输费用4,800万元。

  1.运输服务及范围:

  (1)货物品类:水泥袋、散装水泥、原材料(熟料、石膏、石灰石);

  (2)运输范围:从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运输至指定项目工地;

  (3)实际运输过程中,非高争运输原因导致运输线路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并报采购人确认后,重新核定运输里程,并参考高争运输报价清单运费单价调整合同价格;

  (4)对受施工影响地段的交通采取保通措施,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实际运输过程中,非高争股份原因导致运输线路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并报采购人确认后,重新核定运输里程,并参考高争运输报价清单运费单价调整合同价格;

  (5)公路运输费中柴油费的调整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拉萨地区柴油价格波动幅度进行调整,当柴油信息价波动幅度在±5%(含)范围内时,运杂费单价不作调整,当供应月柴油信息价波动幅度超出±5%范围时,对超出±5%以外部分进行调整;

  (6)货物规格及数量:每次运输的货物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以高争股份和收货方签字对账单为准,高争运输应严格按照通知单要求装载、运输。

  2.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运输费用为固定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后做相应调整,未经高争股份书面同意,高争运输不得擅自调整。

  (2)结算方式:每月25日前,高争运输提交上月运输结算资料(含发货通知单、收货凭证、发票等),高争股份审核无误后,在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支付对应款项(或者依据框架协议内容进行结算,或者待项目方付给高争股份后,再付给运输单位)。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经公开招投标、询比价等交易程序,再与关联公司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的,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藏建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1,253.4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高争运输拟与关联方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4月27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26年度将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孙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4,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表决同意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庄存伟先生作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女士作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新增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1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6.27%,主要影响因素如下:一是其他收益中收到政府补助类同比减少。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522 万元。2025 年一季度,公司合计收到各类政府专项奖补资金550.81万元,涵盖高质量发展资金235万元、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万元、工业总产值奖补30万元,科技创新券服务补贴资金5万元、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补贴资金20万元、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8.83万元,加上其他小额奖补资金合计550.81万元。2026年一季度未收到以上项目奖补资金。二是期间费用同比有所增加。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92 万元,核心原因系本年度完成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新增摊销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计 538 万元,成本端刚性增加,进一步压缩整体盈利空间。三是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冲减金额同比有所减少。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深化产业结构布局,顺应民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满足区域市场需求,有效破解产能瓶颈,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藏建投资共同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外集团持有的海外民爆100%股权。其中高争民爆以现金34,170.0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67%股权,藏建投资以现金16,830.0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33%股权,交易完成后,高争民爆取得海外民爆控制权,海外民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履行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2025年12月2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26年1月10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1月13日,海外民爆进行了工商变更,变更后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股67%,藏建投资持股33%。

  截至2026年3月27日,本公司已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文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余文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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