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期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范围
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短期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以上资金额度内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会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报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等;
3、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实行时间,且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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