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04月27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佳莉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0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7,9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42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1%。
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2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邀请的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孙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1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2394%;反对87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88%;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1.8705%;反对87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936%;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937%;反对8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867%;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7818%;反对8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667%;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5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3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13%;反对87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72%;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4854%;反对8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568%;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5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614%;反对8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16%;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0108%;反对88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1997%;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4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31%;反对87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85%;弃权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5281%;反对8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878%;弃权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8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4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908%;反对85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8%;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7121%;反对8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6089%;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2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693%;反对88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08%;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2007%;反对88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1803%;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1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49%;反对1,24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83%;弃权1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4208%;反对1,2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0339%;弃权1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45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9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495%;反对89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79%;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9.7280%;反对8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3508%;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2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7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79%;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207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8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6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21%;反对1,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940%;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5932%;反对1,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929%;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1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2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70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27%;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0833%;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1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3 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7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58%;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1569%;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4 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2,04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79%;反对8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29%;弃权1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6443%;反对8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7542%;弃权1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0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5 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1,6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40%;反对1,2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93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6377%;反对1,2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716%;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6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1,6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72%;反对1,2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899%;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7152%;反对1,2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594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7 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6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375%;反对1,1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44%;弃权2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2914%;反对1,1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241%;弃权2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84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8 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7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203%;反对1,1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93%;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2653%;反对1,1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1040%;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30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9 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7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76%;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96%;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1995%;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1099%;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10 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6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425%;反对1,1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54%;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4096%;反对1,18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0111%;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孙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蓝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宇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宣宇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公司为宣宇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宣宇光电的前述借款已偿还完毕,与之相关的担保终止。
2、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宣宇光电在该行办理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宣宇光电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述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7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9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6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872.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9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2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璧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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