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rZGVbaWR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嵇霖先生、独立董事萧耀熙先生、总裁助理夏三燕女士、夏景华先生、曹毅先生、董事会秘书葛欣颖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rZGVbaWR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夏朱毅

  电话:021-54277820

  传真:021-54277820

  邮箱:stock@mail.onlly.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关联方拒付咨询管理费,公司已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向相关民非机构提起了诉讼,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诉讼请求未获支持。2025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鉴于公司诉请未获法院支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12月2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再审申请未获法院支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会继续寻求其他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前期向民非机构收取咨询管理费的标准进行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拥有上海瑞通护理院、南京侨馨护理院、绍兴越城复康护理院、南通市崇川区常青乐龄老年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苏州市吴江区盛泽慈爱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以下简称“各民非机构”)的经营收益权,拥有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的经营权。

  2023年7月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各民非机构《关于郑重告知贵司严重违约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函》,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2023年7月12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履约提示函》,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2023年7月18日,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苏州吴江盛泽慈爱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南京侨馨护理院《合同解除通知书》,单方面通知解除与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相关各民非机构发送“解除《咨询管理服务协议》通知书”的行为,已经构成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权系形成权,送达公司后即刻生效。《咨询管理服务协议》解除后,公司无法通过管理上述各民非机构收取相关咨询管理服务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为关联方提供包括养老机构基础服务及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根据关联方个性化要求提供的定制服务等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按照协议定价的方式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关联方拒付咨询管理费,公司已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向相关民非机构提起了诉讼,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诉讼请求未获支持。2025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鉴于公司诉请未获法院支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12月2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再审申请未获法院支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会继续寻求其他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前期向民非机构收取咨询管理费的标准进行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836,026.49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大健康产业,主要涵盖保健品板块和医养板块两大核心领域。大健康产业正面临着技术迭代加速、市场竞争加剧、产业链升级优化的行业格局。目前,行业内企业均在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份额、完善产业链布局,以抢占行业发展先机,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上市企业,公司在益生菌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同行业企业在产品创新、渠道拓展、医养服务布局等方面的激烈竞争。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期,历经三十余年发展,主营业务由单一的益生菌类食品原料和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扩展为“保健食品+医养健康”双主业发展模式。现阶段,公司的核心发展目标是巩固益生菌领域的核心优势,扩大医养健康业务规模,完善双主业协同发展布局,提升核心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秉持“以稳为主,稳中求进”的发展策略,一方面,公司深耕益生菌领域三十余年,在益生菌筛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将继续着重巩固益生菌及特色植物提取物领域的优势。在益生菌领域,掌握特定菌株核心专利可生产独特功效产品,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优化菌株性能,开发更多特色产品。在特色植物提取物领域,通过采用绿色生产工艺、可持续原料,既能减少环境影响,又能满足消费者健康与环保需求。另一方面,公司自进入医养行业以来,正立足上海、深耕江浙沪,并在已成熟的区域市场中寻求突破与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是支撑公司经营模式高效运转、维护股东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3、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2,475.53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370,183.26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形势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是为满足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及业务拓展等核心业务领域,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5、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召开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亦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投资者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公司进行沟通。

  6、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新增了中期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亦将持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和落实现金分红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5年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54277820  传真:021-54277820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委托人的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26年5月1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4、联系电话:021-54277820、021-54277865

  5、传真:021-54277820

  6、联系人:夏朱毅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