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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规定,现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27,034,145.3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7,002,361.71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个在用,3个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开设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银行账号931008010001023196)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销户;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719200187085)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销户;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419201644793)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1.06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投入为2024年第四季度项目投入,于2025年3月31日置换。

  [注2]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7,002,361.71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注3]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1.06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3]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于2024年及2025年支付。

  [注4]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相关说明。

  [注5]132.04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6]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6年4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具体额度、期限及相关条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具体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权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具体信贷业务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公司的具体使用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统筹分配与动态调整。

  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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