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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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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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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 被司法划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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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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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因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颐阳”)与四川兄弟建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兄弟建成”)合同纠纷,近日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司法划扣56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天启颐阳与四川兄弟建成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天启颐阳未按期支付前述合同款项,四川兄弟建成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天启颐阳与四川兄弟建成达成调解协议。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5)川0781民初7659号)。
因天启颐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四川兄弟建成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强制划扣天启颐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560,000.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04.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518.97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9.10%。
3、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5.14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05.58万元,同比下降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28.23万元,同比下降4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29.66万元,同比下降27.20%。《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涉及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授信额度内,提供总计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合计46,459.26万元。
● 公司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偿债能力十分有限。鉴于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进入正式重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
●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2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并在授信、借款及欠款额度内为公司以及子公司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新陶”)、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光峰”)、江油天启智和科技有限公司、天宜上佳(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瑞合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天宜”)、北京天宜上佳科贸有限公司、常州天启新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毅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江油天启颐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颐阳”)、北京大地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启芯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因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产生的债务等。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授信及担保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并增加申请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各分项数加和与合计不等系四舍五入所致。由于涉及债权人信息,出于商业合作信息保护考虑,公司对债权人名称进行豁免披露,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偿债能力十分有限。鉴于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进入正式重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
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5.14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05.58万元,同比下降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28.23万元,同比下降4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29.66万元,同比下降27.20%。《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涉及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5,21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18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0.14%,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累计被冻结数量为69,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数量为249,000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0.17%,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向实际控制人征询,本次冻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后因浙商银行宣布公司贷款提前到期,受此影响,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全部债务本息,浙商银行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并冻结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249,000股。
三、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较低,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佩芳女士及杨铠璘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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