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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议案》。

  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8元/股)。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如再次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南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28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8元/股)。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6 年4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如再次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南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东南转债”的有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

  (三)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7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3元/股调整为5.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共注销公司股份34,098,4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34,098,4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南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5.6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11月1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3、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67元/股调整为5.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8元/股),已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南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如再次触发“东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南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东南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东南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东南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东南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东南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东南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

  五、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4月28日收盘,公司的股票价格为7.50元/股,“东南转债”当期转股价为5.60元/股。以 2026年7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南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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