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原药业”)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经公司自查,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大药房”)于2025年12月在未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以1.30亿元保证金存款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认定该事项为违规担保。
自查后,公司责令丰原大药房解除违规担保,截至2026年1月26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已全部解除受限并转为活期存款,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经公司自查,1)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维康原料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公司”)于2025年10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2,609.72万元;2)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0月、12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货”)、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23亿元;3)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1月存在被关联方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30亿元。
自查后,公司责令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维康公司于2025年12月追回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2,609.72万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43.06万元;(2)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23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26.26万元。(3)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3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30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68.9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了资金占用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二、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对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高度重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立即要求相关子公司终止对外担保,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确保上市公司经济利益无损失。
2、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离岗位、罚没年度奖金、内部通报批评等。
3、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培训,要求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规范运作意识,防范再次出现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
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持续监督资金管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6、加大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加强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其他事项
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凸显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落实到位。为此,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以此为鉴,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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