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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岩岩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岩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岩岩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事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至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19日的8:30-11:30、14:30-17:0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不应迟于2026年5月19日17: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如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邮编:4300048

  电话:027-81822580

  电子邮箱:ir@lincontrol.com

  联系人:龚阳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6-019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7,569.71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2.6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9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804,939.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060.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382.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69.71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6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7,569.71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2.68%。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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