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或“公司”)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共三次融资。
● 上述三次融资所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139,398.50万元、57,719.27万元、16,706.70万元,公司拟将该等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号)的注册批复。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新增股份于2025年9月16日上市交易,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于2025年三季度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中国重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由中国船舶承继。
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共三次融资所涉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已结项。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三次融资所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139,398.50万元、57,719.27万元、16,706.70万元(以下合称“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上述报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情况如下:
1.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注:(1)本表仅列示募集资金有节余的募投项目。(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3)“补流”金额为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以下同)
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813.2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5,370.8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32%,节余募集资金139,398.50万元,主要是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形成募集资金节余、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以及通过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管控形成的项目资金节余。
募投项目广船国际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广船国际智能制造项目、广船国际绿色发展建设项目均由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实施,广船国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履行多方增资程序,故募集资金拨付至广船国际较计划有所延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广船国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高端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技术提升及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实施,江南造船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以上项目均已完成投资计划。
(1)广船国际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9,985.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985.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投入42,034.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0,923.23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31,111.48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款316.30万元,项目总投入42,351.01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广船国际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48,056.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056.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投入33,140.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0,787.89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22,353.06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款1,751.11万元,项目总投入34,892.06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广船国际绿色发展建设项目总投资37,488.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488.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投入30,235.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007.59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17,227.67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款940.24万元,项目总投入31,175.50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江南造船高端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技术提升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21,390.5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390.5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已投入24,376.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435.04万元、江南造船以自筹资金投入19,941.25万元。项目款已支付完毕。
2.中国重工融资项目
(1)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本表仅列示募集资金有节余的募投项目。
(2)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注:本表仅列示募集资金有节余的募投项目。
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104.3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88,380.2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66%,节余募集资金57,719.27万元;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608.51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0,157.86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8.62%,节余募集资金16,706.7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募投项目投资额调减节余资金、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综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优化实施方案、资源合理配置、加强项目建设费用控制和管理,形成项目节余资金。
三、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事项安排
1.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结项,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运营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由于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和质保金将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3.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或转为一般结算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审议程序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结项,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将该三次融资项目所涉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或转为一般结算账户等事项。其中:
1.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中国重工201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重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中国船舶2020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结合公司重组整合后的运作实际,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相关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累计责任限额:1.5亿元人民币
4.保费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范围内办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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