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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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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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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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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天宜,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天宜新材。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天宜新材”变更为“*ST天宜”;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由“天宜新材”变更为“*ST天宜新材”;
2、证券代码仍为“68803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5月6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停牌,于2026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公司回购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万股买入限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主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面对此情况,公司董事会已(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
2、公司将持续推动降本增效策略的实施,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与效率。
3、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公司将对现行的内部控制流程、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优化,同时,将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9393926
3、电子邮箱:tysj@bjtysj.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2,957.84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56,219.8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且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在轨道交通业务板块,公司坚持加大市场中标力度的方针,努力维护该业务的市场地位,所占市场份额较高,但由于销售单价较低,该业务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在航空航天业务板块,公司流动性较差对子公司扩产及生产交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该业务板块处于亏损状态;在汽车业务板块,目前产线仍在完善建设中,尽管有小量出货,但收入体量小,盈利情况不佳;在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受周期性影响,光伏行业持续低迷,公司光伏碳碳热场部件和石英坩埚业务未出现明显改善,公司主要产品单价低位徘徊,均已陷入经营困境,石英坩埚业务已于12月份进行临时停产,2025年,公司光伏业务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公司整体业务受到光伏业务较为严重的拖累。报告期内公司亏损面持续扩大,资金进一步紧张,资金短缺成为公司报告期内直至目前的主要矛盾,公司的整体业务受到影响。
三、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降本增效策略的实施,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与效率。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471.00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7,380.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957.84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510.27万元,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四项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3、公司该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正处于预重整期,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审众环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4.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停牌,于2026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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