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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6]第ZA1173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收资本(股本)为95,051.55万元、资本公积为283,121.35万元、盈余公积为8,592.2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2,194.74万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8,592.22万元、资本公积113,602.52万元,两项合计122,194.74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财政部《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43—8203960

  5.邮政编码:256606

  6.邮箱地址:600960@bohai-auto.com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4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1名董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2026年度公司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朱励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朱励光先生亲自出席并向股东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6、8。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旭、郭明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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