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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分别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具体内容及审议程序如下: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

  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和消除所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公司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科技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材科技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中国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和消除所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公司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股份与中材科技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股份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材科技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12月、2022年12月及2024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建材股份均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以下简称“《承诺》”),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并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延长履行期限内容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承诺。2020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协调两家A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终止拟议交易。此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可行性方案。但因涉及沪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因此需要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经过多年来的分析与论证,考虑到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众股东利益保护等要求,《承诺》中关于采用委托管理、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预计存在较大实施难度。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认为,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整合方案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下,成熟制定、稳妥推进。

  因此,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拟采用资产重组方式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并拟再次延期5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即在本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次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履行完公司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议程序后,两家A股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可行的方案基础上,积极配合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及相关方推动整合工作。除前述变更外,《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现阶段,中材科技继续保持现有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将结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等监管要求与指导意见,从相关各方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并充分考虑各方中小股东利益,审时度势,稳妥推进方案报批审议、信息披露以及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冯俊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有关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具体情况

  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考核对标企业的选取”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前:

  依据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资产规模以及历史盈利情况,共筛选出20家与公司规模相近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样本。具体如下表:

  

  修订后:

  依据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资产规模以及历史盈利情况,共筛选出20家与公司规模相近且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样本。具体如下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7号楼12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过。

  第1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第2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3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4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第5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6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第2项-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成、金闻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电子邮箱:sinoma@sinomatech.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7号楼12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00097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0

  2、投票简称:中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划“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11时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7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再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冯俊回避表决),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全文刊登于2026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刊登于2026年5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刊登于2026年5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6年5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全文刊登于2026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方式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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