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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13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0,12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40,000,08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3,333,680股(最终总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3,33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33,333,600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73,333,68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6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73,333,68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8元。

  2、除权除息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0,000,120元÷133,333,600股=0.4500000元/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转增股本比例=40,000,080股÷133,333,600股=0.3000000。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500000元/股)÷(1+0.3000000)。

  3、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冠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维满、谢嘉辉、张锦棉和担任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韶峰、杨展彪以及股东凌伯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梁玉婵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8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0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冠兴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嘉豪、刘慧

  联系电话: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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