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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分别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实际进展,拟就其对公司的相关承诺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和消除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中国建材集团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和消除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2017年12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对于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合并而产生的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股份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12月,中国建材股份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中国建材股份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中国建材股份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2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履行承诺延期的原因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2020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协调两家A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终止了拟议交易。此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可行性方案。但因涉及沪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因此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经过多年来的分析与论证,考虑到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众股东利益保护等要求,原《承诺》中关于采用委托管理、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预计存在较大实施难度。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认为,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整合方案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下,成熟制定、稳妥推进。

  三、承诺延期内容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拟采用资产重组方式履行解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在本延期履行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经中国巨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年内履行前述解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除前述变更外,《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国明、庄琴霞、邵晓阳、商德颖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有关解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现阶段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将结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等监管要求与指导意见,从相关各方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并充分考虑各方中小股东利益,审时度势,稳妥推进方案报批审议、信息披露以及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纱

  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443,117.6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淮安”)建设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玻纤业务高质量发展,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定

  注册资本:199,988.34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玻璃纤维作为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未来玻纤下游需求将在信息化产业、新能源开发利用、汽车轻量化、环保产业等方面表现出更加强劲的增长态势。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子级玻纤市场的竞争力,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持续提升盈利能力,落实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巨石淮安拟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启动建设年产5万吨电子纱暨3.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玻璃纤维生产基地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原循环经济产业园)薛行大桥以南、盐河以东。

  2、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一条电子布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2亿米。

  3、建设进度

  项目生产线的建设周期为1.5年。

  4、项目资金筹措

  本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43,117.6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总投资收益率10.81%(上述数据为所得税前,且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率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本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的绿色制造水平和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项目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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