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智航”)的参股公司合肥技普化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普化”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关联法人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东方”)拟以440万元现金及经评估后作价440万元资产出资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9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9.50%下降至31.73%。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股东协议等具体事宜。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的参股公司技普化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关联法人水木东方拟以440万元现金及经评估后作价440万元资产出资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9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9.50%下降至31.73%。
水木东方是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张送根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水木东方董事、公司前任董事王彬彬女士(于2026年4月离任)在水木东方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李东方先生在水木东方担任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水木东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水木东方是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张送根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水木东方董事、公司前任董事王彬彬女士(于2026年4月离任)在水木东方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李东方先生在水木东方担任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水木东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彬彬
注册资本:9,403.6763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2号楼3层302B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彬彬、陈齐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水木东方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水木东方13.1635%的股权;同时,水木东方与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及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水木东方销售产品、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等。除此之外,公司与水木东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标的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构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技普化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全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5738号邦泰科技城G3#9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放弃优先增资权说明: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
权属情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标的公司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490万元,新进投资方以440万元现金出资认购标的公司24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经评估后作价440万元的资产出资认购标的公司24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根据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评字【2026】第02-079号《资产评估报告》,水木东方本次用于出资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82.46万元,评估价值463.62万元,评估增值81.16万元,增值率21.22%,主要原因为:部分无形资产(激光标定专用探头和马扎克车铣复合SMOOTH?XCAMAI软件)系外购设备赠送取得,无账面价值,但其具备市场需求和转让价值,评估机构对其及SAP企业管理软件等无形资产以现行市场价格评估,客观反映了公允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
新进投资方水木东方确认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原股东:北京科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方: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合肥技普化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资金额
各方一致同意,技普化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490万元,即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90万元。水木东方合计出资88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440万元、资产出资440万元),认购技普化新增注册资本490万元,390万元计入技普化资本公积。
水木东方拟出资的资产已完成评估,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无权利负担。
(三)增资款用途
全部用于技普化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及流动资金补充,不得用于非经营性用途。
(四)工商变更
技普化应在交割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生效条件
自然人签署方签字,非自然人签署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自签署日起生效。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放弃对标的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是出于其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扩股后,技普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的参股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送根先生、李东方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股东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志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5、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3.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43.82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045.28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29%。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234.38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939.1939万股的4.97%。
3、授予价格:4.53元/股。
4、激励人数:74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An)及医疗器械产品上市许可(B)公司均未达到,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An)或医疗器械产品上市许可(B)公司达到任意一项,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对应的归属比例,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志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5、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45.2825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5月1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45.2825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4年11月12日;
(二) 归属人数:68人;
(三) 归属数量:1045.2825万股;
(四) 授予价格:4.53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激励对象名单已剔除离职人员。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6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045.2825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2026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智航”)的参股公司合肥技普化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普化”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关联法人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拟以440万元现金及440万元资产出资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董事会同意安徽天智航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徽天智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9.50%下降至31.73%。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股东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送根、李东方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45.2825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3.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143.82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铁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刘铁昌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
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
司”)股份12,468,3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12,470,8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3%。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59,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数量、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已届满,股份减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铁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刘铁昌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刘铁昌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刘铁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刘铁昌先生简历
刘铁昌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摩托罗拉(中国)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机械工程部经理、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GE)外科事业部机械研发经理;2018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硬件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铁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不含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智荟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0.652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现任职单位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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