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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高级管理人员刘类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6,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1,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择机进行减持,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承诺:

  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有关承诺。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将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票。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天奥电子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天奥电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天奥电子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刘类骥先生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刘类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类骥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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