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骞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296,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468,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8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6,828,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2%;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0项提案,提案1.00至提案6.00、提案8.00至提案10.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7.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提案3.00、提案5.00、提案7.00至提案9.00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9,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7%;反对1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6,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1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1,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8%;反对1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7%;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33,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00%;反对1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7%;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3%。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9,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1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5,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1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37,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12%;反对15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7%;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15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09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反对161,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25,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5%;反对161,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2%;弃权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088,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60,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20,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81%;反对160,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7%;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08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反对16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弃权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18,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88%;反对16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3%;弃权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5,106,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反对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34,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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