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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远刚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6人,代表股份138,447,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91,58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46,858,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9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125人,代表股份46,858,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9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9,352,51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9,608,82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9,743,693股。)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郑维先生、董事刘俊先生、董事刘姣女士、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1%;反对4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9%;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6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3%;反对4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1%;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5%;反对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7%;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7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6%;反对4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7%;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31,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6%;反对4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5%;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43,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7%;反对4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3%;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02,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3%;反对4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9%;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13,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67%;反对4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3%;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23,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7%;反对4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34,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22%;反对4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23,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7%;反对4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34,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22%;反对4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0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1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6%;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5%;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反对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61,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85%;反对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00,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8%;反对4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6%;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11,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4%;反对4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6%;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27,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反对4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1%;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38,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4%;反对4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8%;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汇报《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许锐锋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进展暨累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金额:20,036.95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为终审判决,后续案件的具体执行情况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2025)粤民终2200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公司。

  2025年7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结果为:

  1、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933084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同期一年期LPR的1.5倍);

  2、驳回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1568.6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316568.69元,由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77874.69元,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38694元。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311568.6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本院予以退回1038694元。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103869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扬州棒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2025)粤民终2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86 元,由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前次披露已结案案件,不再列出):

  

  四、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5日,因所涉诉讼案件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第23、44、46、47、55、58项均为美元结算账户,账户中实际被冻结金额合计为17,555.69美元,按照2026年5月15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119,301.45元;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83.90万元存单-银票保证金(受限资金)及246.81万元(非受限资金)银行存款,合计330.71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仅为0.15%。且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各板块业务开展结算唯一账户,公司仍能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针对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纠纷事宜,从而解除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状态。

  (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1、截至2026年5月15日,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江山棒杰100%股权,江山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扬州棒杰99.0099%股权,扬州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扬州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4)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存在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被重复冻结的情况,有关情况公司后续将和法院沟通反馈处理;

  (5)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6)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7)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8)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8.0272%股权,棒杰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9)浙江棒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10)公司直接持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9901%股权,扬州棒杰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1)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01民初20357号),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补充后)》(公告编号:2024-087)。

  截至2026年5月15日,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2)本次扬州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6年5月15日,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3)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截至2026年5月15日,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4)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25号],申请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上述案件已收到终局裁决,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5)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6)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207民初5421号],申请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7)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11306号] ,申请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截至2026年5月15日,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8)本次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棒杰针织股权以及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9)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7682号] ,申请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三)子公司设备被查封情况

  1、因前期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民初6707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73,437.55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25,395.37万元,案件及相关进展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2、因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扬州棒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1091民初59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3,019.51万元)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案件金额为14,668.32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上述案件已调解结案。

  3、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1091民初52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529.36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771.85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4、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6,683.49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8,541.77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2026年5月15日,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5、因前期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浙0212民初14178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2,586.64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1,968.32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6、因前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75,172.60万元)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39,021.38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7、因前期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636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3,141.73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10,016.84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2026年5月15日,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

  8、因前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案件金额为4,874.47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棒杰光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5813号,案件金额为1,992.31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1261号,案件金额为2,917.87万元]、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1258号,案件金额为1,967.04万元],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21,225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

  其中,(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苏0591民初15813号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5)苏0591民初11261号以及(2025)苏0591民初11258号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截至2026年5月15日,(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被执行中。(2025)苏0591民初11261号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已上诉。(2025)苏0591民初15813号案件已调解结案。(2025)苏0591民初11258号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后续案件的具体执行情况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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