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陈世挺因工作原因请假;
2、 董事会秘书奚静鹏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曹其东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毛磊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曹志欣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江建军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李凌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徐祖伟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陈世挺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陈建荣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彭新敏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律师、龚立雯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的书面减持告知函,电子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工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16%。其中电子信息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44,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18%;电子工业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5,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8%;公司董事李凌不参与本次减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电子信息共持有公司股份8,25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41%;其一致行动人电子工业持有公司1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1%。
公司董事李凌为电子信息董事长,同时为电子工业董事长,故李凌、电子信息、电子工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5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52%。
其中,李凌通过电子信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45%;通过电子工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14%;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59%。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李凌同时担任电子信息和电子工业的董事长,故李凌、电子信息、电子工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5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52%。
其中,李凌通过电子信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45%;通过电子工业间接持有永新光学股份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14%;故李凌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59%。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电子信息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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