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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日

  至2026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11: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6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电子邮箱:jzd@seichitech.com

  联系电话:0755-21058357

  联系人:彭娟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数量为116,400股。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拟于202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4,011,754股变更为94,128,15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011,754.00元增加至94,128,154.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源时代”或“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以下统称“合作方”),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创投基金拟定总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7%,具体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本次创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1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31%。

  ● 创投基金拟投资于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目,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强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已与合作方就共同发起设立本次创投基金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合伙协议,相关具体事项以后续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合资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创投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 相关风险提示:该事项尚需与合作方签署合伙协议,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额资金,无法成功设立或完成备案的风险;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拟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拟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

  1、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10万元,持股比例31%;深圳清源时代出资人民币690万元,持股比例69%。

  2、参与投资设立基金

  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半导体测试检测领域全站点服务平台的战略布局,增强产业协同效应,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创投基金。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7%;合资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4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2%;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9,2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6%。创投基金拟投资领域包括: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目,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背景

  作为国内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与系统解决方案核心提供商,精智达依托深厚技术积淀与优质客户资源,以推动关键设备自主可控为核心目标,着力打造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在产业链自主可控政策支持与供应链多元化需求驱动下,公司拟进一步深化产业链资源整合,聚焦供应链自主可控布局,持续巩固并提升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与行业影响力。

  (三) 拟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核定投资总额范围内,全权签署合伙协议及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商务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总额范围内,调整并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出资时间、条款细节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投资所需全部签字、报备及相关手续。

  二、拟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标的出资情况

  

  注:上述创投基金基本情况及各方实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及工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专注于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创新企业,以实现关键设备自主突破为核心目标,秉持“不断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创造价值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企业使命,持续深耕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行业,已逐步构建起以存储测试设备、算力芯片测试设备、探针卡、XR检测设备、AMOLED检测设备为核心的产品矩阵,并围绕核心业务持续延伸、拓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通过基金投资,公司可精准把握半导体测试检测及上下游企业核心需求,快速打通供应链关键环节、储备新兴技术、拓展区域市场。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创投基金重点投资于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目,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公司本次认购私募基金财产份额,旨在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本次投资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加快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为公司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性,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进行的产业投资。

  本次投资的基金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创投基金当前尚处于筹备阶段,与合作方就本次共同发起创投基金事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待设立后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创投基金各方出资比例尚未最终确定,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创投基金拟投资于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目,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精智达对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确保符合投资方向和目的,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核定投资总额范围内,全权签署合伙协议及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商务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总额范围内,调整并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出资时间、条款细节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投资所需全部签字及相关手续。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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