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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7人,代表股份281,032,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84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135人,代表股份数11,192,0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269,840,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40%。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35人,代表股份数11,192,0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78,73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6%;反对2,29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8,89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51%;反对2,29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053%;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周建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200股。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78,69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0%;反对2,31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8,85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078%;反对2,31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3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6%。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78,71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2,31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8,877,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32%;反对2,31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72%;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78,73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5%;反对2,2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同意8,89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15%;反对2,29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05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周建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200股。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78,51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45%;反对2,51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8%;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8,67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130%;反对2,51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7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彭荣律师、王深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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