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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暨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腾晖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腾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48,000万元,上海腾晖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以下简称“增资”)

  ● 增资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1、本次增资概况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由上海腾晖作为本次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28%股份的实施主体,为满足上海腾晖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海腾晖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腾晖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向上海腾晖增资的相关事宜。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注:本次投资出资方式暂以自有资金为主,后续如新增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等出资方式,将严格按照上交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上海腾晖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向上海腾晖增资的相关事宜。

  (三) 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上海腾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因上海腾晖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1月21日,成立不足一年,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3)增资前后上海腾晖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

  为顺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导向,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70,005.20万元受让自然人江鸿先生持有的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2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在夯实与巩固原有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寻求并布局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举措,旨在构筑多业务驱动的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与整体抗风险能力。

  根据本次交易的推进安排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确定由全资子公司上海腾晖作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负责推进并完成对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28%股份的收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项下各项交易文件、办理股份交割等相关事项。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系基于以上海腾晖为实施主体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本次交易的稳步推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腾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尚需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子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22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5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桃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上海腾晖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腾晖”)作为本次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1.128%股份的实施主体,为满足上海腾晖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海腾晖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腾晖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向上海腾晖增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暨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21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桃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9为特别议案,其他为普通议案。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轶、马宇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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