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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2,752,152,116股,由于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无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741,3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3,410,81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郭凌勇先生、副董事长刘颖喆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夏文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2人,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叶宁先生列席会议;执行副总裁戴戈缨先生、财务总监杨拥军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家燕、刘海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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