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关于兴业基金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5月20日起,新增兴业证券为兴业基金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6年5月20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适用基金列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61
网址: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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