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455号模力社区T1幢35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对构成该议案的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9涉及的关联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合伙企业,关联股东陈于冰先生、黄国敏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604,633,813股不计入提案9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孙鹏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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