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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116,762,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87,592,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6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29,170,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1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7人,代表股份29,170,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126%。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3%;反对5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9%;弃权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7%;反对5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0%;弃权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3%;反对57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0%;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7%;反对57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2%;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3%;反对57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0%;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17%;反对576,760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2%;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3%;反对59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96%;反对59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00,503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08%;反对2,153,760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833%;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外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9%。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0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08%;反对2,15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3%;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3%;反对57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3%;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78%;反对57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7%;弃权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49,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0%;反对57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6%;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7%;反对57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7%%;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9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1%;反对55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06,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2%;反对55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0%;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3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3%;反对60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4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98%;反对60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3%;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如峰、张小西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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