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10点,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孙英才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孙英才先生、杨永波先生、郑云国先生、李猛先生、赵建国先生、郭继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娄红祥先生、管伟先生、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郑伟先生自2022年8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8月9日止。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条件,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均符合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也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孙英才先生、杨永波先生、郑云国先生、李猛先生、赵建国先生、郭继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娄红祥先生、管伟先生、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孙英才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娄红祥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管 伟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郑 伟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杨永波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郑云国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 猛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赵建国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郭继明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对其2,530.09万元借款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其经营需要增加不超过3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利率均为4%。天地国际矿业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英才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学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济南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工作,现任济南高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娄红祥(独立董事候选人),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天然功能成分的发现和创新药物研究,现任山东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然产物化学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药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管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曾任齐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7年7月至今就职于山东政法学院,历任法律史教研室副主任、行政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监察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7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等,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政部会计咨询专家库成员、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697.HK)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永波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济南高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郑云国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山东高速集团、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作;现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李猛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在济南城市信用联社、齐鲁银行、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齐鲁汇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济南高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赵建国先生,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郭继明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浦发银行济南分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技术人才港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舜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地国际矿业”)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对其2,530.09万元借款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其经营需要增加不超过3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利率均为4%。天地国际矿业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借款。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天地国际矿业生产经营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借款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提供不超过0.3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经协商确定。截至2026年5月5日,公司已向天地国际矿业提供借款本息合计2,530.09万元。
为满足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对其2,530.09万元借款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其经营需要增加不超过3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均为4%,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天地国际矿业另一股东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地矿”)按其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借款。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副总经理杨继华先生在天地国际矿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经营需要,公司对其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参股公司经营,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天地国际矿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天地国际矿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95.09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天地国际矿业系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杨继华先生任天地国际矿业董事职务,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天地国际矿业为公司关联方。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地矿”)持有天地国际矿业51%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1585C;法定代表人:蹇明星;注册资本:13,200万元。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地矿57%股权,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西南能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贵州奥达物资有限公司持有3%股权;成立日期:1992年9月10日;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19号;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等。
贵州地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按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向天地国际矿业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双方确认,截至2026年5月5日天地国际矿业应归还公司借款本息25,300,912.43元,公司同意将上述借款本息金额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年利率4%。
2.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根据股权比例在2026年度内向天地国际矿业新提供一定金额的借款,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利率4%,借款期间为自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本协议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天地国际矿业其他股东与其按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借款签署正式协议后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其委派了董事,能够对其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借款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对该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系参股公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将收取一定的利息,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基于参股公司经营需要,且公司向天地国际矿业委派董事,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向艾克韦生物提供借款400万元,年利率6%。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提供不超过600万元借款,本次借款在该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决策程序。
●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的股东之一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济高财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与艾克韦生物签署《借款合同》,为满足艾
克韦生物业务发展需要, 济高生物向艾克韦生物提供借款400万元,年利率6%。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提供不超过6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的股东之一济高财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次济高生物向艾克韦生物提供借款在该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决策程序。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为了满足艾克韦生物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艾克韦生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艾克韦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20.78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1.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
2.被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济高财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8R0N9K;法定代表人:胡明亮;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2号楼10层1001;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信息服务。济高财金为股东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济高财金为公司的关联方,持有艾克韦生物16.5714%股权。
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盛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7099973H;法定代表人:曹海宾;注册资本:24,956.76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554号正丰大厦2-210室;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融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办公用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实控人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高新盛和持有艾克韦生物16.2083%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国宁,为艾克韦生物的法定代表人,持有艾克韦生物20.2125%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丽景生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HK772G;法定代表人:张国宁;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保区)港兴三路济南药谷1号楼A座1509室;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新丽景生物持有艾克韦生物13.1225%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666168R;法定代表人:黄少群;注册资本:58,521.6422万元;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肥料生产;塑料制品制造;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经营等。西陇科学持有艾克韦生物4.7801%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自然人蒋佩佩持有艾克韦生物1.4998%股权;自然人张淑兰持有艾克韦生物0.3851%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 济高生物向艾克韦生物出借本金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年
利率6%。
2. 借款期限自艾克韦生物收到款项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合同还就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将会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艾克韦生物按时偿还借款,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9点15分
召开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2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8、9、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11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威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71188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具体的投票数量,总票数上限=持股数量×对应议案组应选人数。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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