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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珊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65人,代表股份102,467,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137%。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1,20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7人,代表股份1,260,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4人,代表股份6,366,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6%。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04,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5%;反对11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0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94%;反对11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9%;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28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12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02%;反对12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6%;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3%。

  3、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3项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制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2,28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反对13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05%;反对13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8%。

  3.02、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1,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13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1%;反对13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6%。

  3.03、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2,289,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2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88,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06%;反对12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206,107,101元、206,107,101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4、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铖昌科技,证券代码:001270,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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